前有學生質詢教育部長,最近又有抗議學生被六個警察帶走,中間還有各式各樣類似的活動;在網路上的評論中,除了一起砲政府的、潛水觀望的、覺得生活被打擾很煩的以外,還出現了一個流派:批評抗議群眾採取了「激進的」、「不理性的」,甚至是「違法的」手段而妨礙了秩序。他們認為,有話想說也該在「合法」的前提下,按照現有的規定來表達,因為惡法亦法。私以為,這是一種很奇妙的發想。
人為什麼想抗議?他吃得飽飽睡得好好為什麼想抗議?可以舒舒服服過日子的話,誰還這麼無聊跑到大街上,舉標語拿大聲公再被警察拖得滿地滾?
那為什麼每次喊救命的都是一些刁民,看不到辛苦維護社會進步安寧又被欺負的政府出來喊救命呢?因為後者沒有這個必要。訂定遊戲規則的權力被人民放進了他手中,權力是很美好的,拿著這玩意腦袋還不會腐化者幾希XD。他寫出來的規則前者看不懂 (不信去找本大六法試讀看看,挑戰自己理解力的極限),隱藏的潛規則不會讓前者看到,靠著這個,就可以操作各種資源,建構他想要的運作模式,被欺負?這種bug不修乾淨是不行的喔。不過修得太乾淨也會有新的問題,過猶不及嘛。要開放一點空間,正常能量釋放時才不會爆炸。於是保留給前者發聲的管道就出現了。
如此應該看得出來,現實上,人民和政府的地位並不是對等的,管你什麼民主不民主。今天政府要在不踩線的情況下拿走人民的某些東西,可說是非常容易。東西被搶了的人想發聲,好啊,我特別開恩給你,某月某日的某個時段可以喔。那我就稍微忍耐一下,等時間過了就可以把耳塞拿下來了。嗯?你不是把不滿都說完了?還有什麼問題嗎?喔喔我有在聽啦,會滿足你的要求的,儘量啦,嗯。
好啦,還覺得繼續讓政府當主場,人民的話總有一天會被聽到的,我由衷地羨慕你啊。說到底,抗議本質上就是一種激烈手段,以破壞一部分日常秩序作為引起上位者和其他人注意的手段,差別只在破壞得有多嚴重。破壞的程度愈大,會注意到的人就愈多,反過來引起的麻煩也就愈大。要在「溫和的」、「有禮貌的」
民主是什麼?大概就是選舉到了,去投票所蓋個章,剩下的時間就沒我的事了吧?這所謂的國家主人比中小企業的老闆還好當。反正這就像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一樣,我懂事時它就存在了,以後也會理所當然地繼續下去吧。
來開個賭盤吧,看看變成「有台灣特色的共產主義國家」還需要多少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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